北京时间9月15日,中国足协官方发布了对浙江省代表队(浙江U20男足)三名官员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
2021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足球项目男子U20组决赛阶段第三轮场序第10场,上海市代表队与浙江省代表队的比赛在陕西省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42分钟时,浙江省代表队官员许德明对裁判员判罚表示异议,裁判员向其出示黄牌予以警告,随后浙江省代表队官员许磊、余勇喆使用手势及语言召唤本方球员离场,浙江省代表队官员余勇喆用手指触碰并大声质问第四官员,致使比赛中断约4分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违规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六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浙江省代表队官员许德明进入比赛体育场2场;
二、禁止浙江省代表队官员许磊进入比赛体育场2场;
三、禁止浙江省代表队官员余勇喆进入比赛体育场3场;
四、对浙江省代表队予以通报批评。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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